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經初步查驗,不動產登記機構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七條的規(guī)定,現予公告。如有異議,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,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不動產登記機構。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不動產登記機構將予以登記。
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:和龍市文化街海蘭路690號政務大廳3樓不動產登記中心 。聯系方式: 0433-4246016 。
序號 |
權利人 (被繼承人/遺贈人) |
不動產 權利類型 |
不動產坐落 |
不動產 權證號 |
登記申請人 (繼承人/受遺贈人) |
1 |
李井春 |
住宅 |
同心東路87-2-5號 |
吉房權證和字第00051325號 |
李曉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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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機構:和龍市自然資源和林業(yè)局不動產登記中心
2025 年 3 月 21 日